当月开出的发票可以直接作废,是不会被罚款的。若是已经跨月,可以红字冲回再重开一张正确的,但是要到税务局开一张"证明单",这也是比较好办的,税务局不会在这为难你。若是当月开出的发票,对方已认证,可以立即通知对方让税务局撤消这张票就可以。若是跨月的对方也已经认证,想要重开也可以,就是程序上要麻烦好多,去税务局要办好多证明,而且客户也要配合才行。
一、发票作废的非正常原因
1.恶意隐瞒收入
这其实是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问题,比如一家小个体当月发票已经开具了31000啦,为了不上税,老板与顾客协商将已开具的票作废,下月重开,将当月发票开具金额降入30000以下,达到不上税的目的。
2.恶意串通,销售方违规作废,接票方虚列成本
销售方与接票方在有真实业务的前提下恶意串通,销售方将开具的部分发票违规作废(未收回发票联),接票方将发票联虚列成本,达到偷税目的。
3.涉嫌虚开发票
部分违法企业从事虚开发票勾当,但为了避免出现税收风险疑点或者销售额、税负异常波动引起税务机关怀疑,将部分发票进行作废,以平销、微利达到虚开发票的目的。
二、违规作废发票承担的后果
1. 补缴税款
2. 加收滞纳金
3. 罚款
4. 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
三、一般纳税人发票作废条件
1、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。
2、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。
3、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“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”、“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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